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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27-2031年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前瞻性,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27-2031年立法项目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三、征集要求

  (一)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立法法规定的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建议,或者对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废止建议。

  (二)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立足宜昌发展实际,注重体现地方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要有具体的立法项目名称、立法依据、必要性、可行性和涉及的重点问题说明,并可附法规建议稿文本。

  四、提交方式

  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02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443000,联系电话:6256979,电子邮箱:ycsrdcwhfgw@163.com。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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