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立新委托,常委会副主任丁庆荣主持会议。
会议拟订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4月29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关于《宜昌市关陵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宜昌市关陵保护条例(草案三审稿)》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长江流域宜昌段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方面情况的报告》《关于〈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市级重点公共文化场馆运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农业机械化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听取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决定将上述审议意见、审核意见连同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提请审议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及配套电力迁改项目拟占用城区重点绿地的议案》的审议意见,审议了相关决议、决定(草案),决定将上述审查报告、审议意见连同相关决议、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将修改《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增列为2026年立法调研项目的报告、关于优化调整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汇报、关于调整2026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安排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更好服务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全市化工园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专题询问的方案,关于2026年十大民生项目实施情况监督工作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斌、郑兴国、李伦华、万红,秘书长刘祯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