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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七届第二十四号)

  因沈洪学、韩松、邓希康、冯正宏、李兴慧、熊相军、向华、田红、高亚华、邹榜华、文牧、方明柱、谭新玉、王谋刚同志的代表资格终止或自行终止,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沈洪学同志的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韩松同志的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邓希康同志的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冯正宏同志的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李兴慧、熊相军、向华、田红同志的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高亚华同志的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邹榜华同志的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文牧同志的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方明柱同志的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谭新玉同志的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自行终止;王谋刚同志的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自行终止。由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并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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