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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7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建桦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锚定“争当高质量发展典范院、争做检察工作现代化示范区”目标,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昌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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