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接受叶杨、张金安同志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叶杨、张金安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叶杨、张金安同志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更多 +

图片新闻

更多 +

要闻关注

更多 +

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