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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决定

 

  (2022年6月28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1999年7月29日宜昌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7年5月29日宜昌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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