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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8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孙惠波代理院长所作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政治引领,以服务保障宜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和智慧法院建设为根本动能,以满足人民司法需求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治院治警为根本保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宜昌加快强产兴城、推动能级跨越、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优质高效、全面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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