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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功平、张骏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功平、张骏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4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王功平同志提出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张骏同志提出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和《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功平同志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张骏同志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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