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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六届第二十七号)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二十七号

  根据《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和《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确定2021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对象为: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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