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占用部分李家湾山体的决定
(2021年2月26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拟占用部分李家湾山体的议案》,同意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会议原则同意市人民政府所提部分李家湾山体占用和置换方案,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占用215平方米李家湾山体,用于建设三峡快速路互通立交——西陵二路节点互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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