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任职年龄界限,刘学甫同志申请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学甫同志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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