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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玲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玲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9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徐玲同志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徐玲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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