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夷陵区竹林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生态功能控制线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按照议案所提方案,将夷陵区竹林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所涉范围(面积1.71平方公里)由生态功能控制区调整为生态功能黄线区,并将该矿区西北1公里处与龙泉镇紧邻的黄花镇五龙包附近地块(面积1.727平方公里)作为生态补偿区,纳入生态功能控制区范围。
丁庆荣到兴山调研化工园区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