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三号
根据《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和《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经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确定2017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对象为:
宜昌市教育局
宜昌市民政局
宜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特此公告。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