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建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对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宜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宜昌实施和“两个率先、两个进位”奋斗目标,坚守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夯实基础、完善机制、突出特色、创新发展,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市六届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在决胜全面小康的伟大征程中有新作为;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在提高立法质量上有新进展;着力提升监督质量,在履行法定职责上有新成效;切实改进代表工作,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提高;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履职能力上有新突破,努力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有为有位有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
会议号召,全体市六届人大代表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的为民情怀和奋发有为的工作激情,依法履职,务实重行,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全力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跨越、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