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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1月23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认为,纲要(草案)总结“十二五”的发展成就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符合我市实际,集中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充分体现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会议决定批准《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宜昌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关键时期、推进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全市上下必须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宜昌实施,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把握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大力实施竞进提质、创新驱动、绿色繁荣、开放先导、依法治市、共建共享战略,秉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工作方针,力争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城乡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全方位形成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综合实力和比较优势。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宜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创新添动力,以改革促发展,为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确保实现“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精准脱贫,综合实力进入中西部和长江沿线同等城市前列、进入全国城市50强”的宏伟目标,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的现代化特大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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