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1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1月中旬在宜昌市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宜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宜昌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宜昌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市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
九、审议《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设立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十、选举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
十一、通过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十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