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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文学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724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文学提出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文学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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