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二十号
根据《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和《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确定2015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对象为: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宜昌市移民局
宜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宜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宜昌海事局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