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9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孟鸣代理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丁庆荣到兴山调研化工园区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