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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19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121日在宜昌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宜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宜昌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宜昌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

  八、选举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通过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十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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