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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宜昌市城区滨江公园(上段)等六块公共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的决定


(2009年7月24日宜昌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滨江公园(上段)等6块公共绿地纳入第三批永久性保护公共绿地的议案,宜昌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宜昌市城区滨江公园(上段)、滨江公园(下段)、松湖公园、河心公园、黄金公园、东山科技展览公园等6块公共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市人民政府要按照2000年9月20日宜昌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的《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护城区公共绿地的决定》的要求,对纳入实施永久性保护的城区公共绿地进一步加强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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