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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05年市级决算的决议

 

(2006年9月19日宜昌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陈士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宜昌市2005年市级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邓玉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05年市级决算(草案)》和市级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宜昌市2005年市级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05年市级决算。
会议要求宜昌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工作,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切实维护预算权威性、严肃性;要严格财经纪律,继续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审计,加强对预算执行中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保障重点支出,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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