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9日宜昌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传豪所作的关于《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有关问题承诺函的议案》的说明,经审议,决定批准: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城市道路工程等九个项目贷款有关问题的承诺函(宜府函[2004]58号)和宜昌市城市道路工程等九个项目贷款有关问题的履约承诺函(宜府函[200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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