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2日宜昌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听取了财政局副局长韩庆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3年宜昌市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审计局局长邓玉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2003年市级决算(草案)和市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0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2003年市级财政决算,同意市财政局副局长韩庆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继续落实《宜昌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坚持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经济形势,进一步落实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加强税收征管,保证重点领域的支出,切实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管,提高财政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改进市级决算编制工作,继续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对审计发现的各种问题要督促整改落实,为更好地实现2004年市级预算的目标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