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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宜昌市城区白龙岗公园等4块公共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的决定

(2002年11月27日宜昌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白龙岗公园等4块公共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的议案,宜昌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决定,对宜昌市城区白龙岗公园、欧阳修公园、合益园、滨河公园等4块公共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市人民政府要按照2000年9月20日宜昌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的《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护城区公共绿地的决定》的要求,对已纳入实施永久性保护的城区公共绿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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