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至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正英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宜昌市城区滨江风貌管理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湖北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审议批准了2024年市级财政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贵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问题及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对以上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均以满意获得通过。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所作的人事事项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相关同志法律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上,拟任人员作拟任职发言,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周正英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实现“十四五”顺利收官。要加强法规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抓紧完善配套政策,助力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要自觉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予以专项整治、限期解决,提升城区停车便捷度、市民满意度,确保专题询问质效。要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增强管水治水能力,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庆荣、卢斌、郑兴国、李伦华和秘书长刘祯华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伟营,副市长崔伟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