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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人大讲堂” 学习贯彻监督法 依法行使监督权

  8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2025年第3期“人大讲堂”。全国人大原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同志应邀来宜,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新监督法、做好新时代的人大监督工作”作专题讲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及县市区人大部分干部参加学习。

  李连宁同志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的重要论述、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人大监督的内容和方式、贯彻监督法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等维度,系统解读了人大监督工作和新监督法的核心要义。他结合多年人大工作的经验、结合近年来部分监督案例,全面分析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等监督形式的实施要点。他强调要准确把握地方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正确运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确保监督工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持续推进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和依法监督。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听了李连宁同志的辅导讲座,大家纷纷表示,讲座深入浅出、内涵丰富,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性,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新监督法,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宜昌实践,以高质量监督助力宜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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