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7人,实到4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对以上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均以满意获得通过。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王国斌强调,要持之以恒推动法治宜昌建设。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巩固深化“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抓改革、促整改,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消防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紧盯不放、精准治理、务求实效,确保消防法在我市全面有效贯彻实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要持之以恒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准确把握备案审查工作新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更加注重通过备案审查、法规清理等各种方式,维护宪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地方性法规层面得到贯彻落实。
要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优”无止境。市“一府一委两院”要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和市场主体期盼,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更有针对性地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保障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成势见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望蓉、刘洪福、陈华、罗毅、刘晓华、丁庆荣,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
副市长上官福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一鸣,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