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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 强化“上游担当” 答好“首站答卷”

  8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率执法检查组到宜都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五眼泉镇鹰子石采石场、高坝洲镇祥运码头、陆城镇二水厂,检查矿山生态修复、码头整治及长江岸线修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征求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王国斌强调,要强化担当促保护。聚焦宜昌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为长江经济带发展立下规矩的“首站之地”,强化政治担当,全力答好推动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的“首站答卷”; 聚焦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体现在推动长江保护法实施、促进依法护江依法治江上,强化履职担当,发挥好法律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聚焦宜昌是长江上游终点和长江中游起点、三峡库坝区生态屏障和长江流域生态敏感区的特殊地理位置,强化“上游”担当,依法保护长江母亲河; 聚焦省委赋予宜昌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最新定位、终极目标、重大考题,强化“典范”担当,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推动法律实施,肩负起宜昌的神圣使命。

   要突出精准促实效。按照执法检查的性质定位、原则要求、重点任务,紧扣法律规定,秉持精准理念,突出检查“五类情况”,即法定职责落实情况,配套法规、相关规划、标准体系制定情况,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和流域安全情况,执法监管问责情况,法律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情况,确保法律实施效果。

   要瞄准问题促整改。执法检查重在发现问题,既要认真梳理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要善于找到各地各部门存在的个性问题。特别是要聚焦治理化工园区固废污染、补齐治污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沿江码头整治标准、规范船舶制造企业管理、整治长江沿线排污口、完善市县乡环卫设施、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保障生态修复资金、强化执法监管问责、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10个方面,因地制宜、对症下药、系统施治、确保实效。

   要紧盯提标促实施。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在湖北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时提出的要求,按照“四个担当”的标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推动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 紧盯长江生态环境修复这个核心促实施,当前抓紧推进规划性修复、禁止性修复、措施性修复,并在环境逐步好转的情况下实施自然性修复,让生态环境系统自行修复; 紧盯典范城市建设的标准体系促实施,统筹推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城市升级、改革创新、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提标提质,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 紧盯普法宣传教育这个重要基础促实施,着力推动长江保护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宜都市委书记谭建国,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熊长权参加调研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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