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1人,实到3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宜昌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首次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国有企业反腐败防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上述报告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关于废止《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检察机关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试行办法》《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定(草案)》议案的说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宜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上述法规草案、决议草案、决定草案和相关办法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表决。
会议听取了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宜昌海关、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本次常委会会议联组审议会上将对以上被评议单位进行专项工作评议。
会议分组审议了《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宜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免的人事事项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相关同志法律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拟任人选作的拟任职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望蓉、刘洪福、陈华、罗毅、刘晓华,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谢胜利,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丰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一鸣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