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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

  8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正英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市州人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精神;审议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本次会议于8月27日召开。

  会议审议了《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决定(建议表决稿)》《宜昌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建议表决稿)》,决定将以上决定、条例建议表决稿提请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全市磷石膏综合利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宜昌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宜昌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4个报告的审议意见,决定将以上报告、审议意见连同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决议草案代拟稿;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关于人事任免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决定将以上报告、议案、决议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

  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宜昌市城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听取了关于宜昌市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宜昌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专题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望蓉、刘晓华、丁庆荣、卢斌、郑兴国和秘书长刘祯华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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