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7人,实到3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宜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草案)》《宜昌市城市大脑建设促进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分组审议了相关议案、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以上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快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城市建设五年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宜昌市中心城区社区养老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宜昌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市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对以上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均以满意通过。
会议表决通过了《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确定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招商局等5个单位为2023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对象。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王国斌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王国斌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大局,高质量做好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宜昌实践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要注重质效推进法治宜昌建设,聚焦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加强监督,精心组织做好专项评议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为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世界级宜昌贡献更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望蓉、陈华、罗毅、丁庆荣,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向东、杨卫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一鸣,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