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依法治江护江能力和水平
8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王玉祥率执法检查组来宜,就宜昌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参加执法检查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伍家岗区原王家河油库码头、滨江公园灯塔广场、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长阳自治县花香水岸项目整改现场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征求意见和建议。
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王玉祥指出,宜昌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抓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积极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各项工作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长江保护法》作为全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是一部生态环境保护法,也是一部绿色发展促进法,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切实担当起保护长江母亲河的历史责任,正确把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坚定不移推动长江流域绿色转型发展。要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分级分类开展法律培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要严格执法监督,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执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要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的法律条款,不断提高依法治江、依法护江的能力和水平;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跟进做好相关立法工作,贡献人大力量;要认真研究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王国斌在座谈发言中表示,近年来,宜昌人大坚决扛起依法治江的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监督推动和代表主体作用,全市全覆盖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真正发挥执法检查的“利剑”作用,推动依法治江护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下一步,要以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为契机,聚焦检查发现的问题,持续在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完善配套法规制度、督促突出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做好执法检查的“后半篇”文章,积极助力宜昌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卜江戎、马占军;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丰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华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