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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主任会议

  

  5月1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主持。

  会议拟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及建议议题,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6月下旬召开。

  建议议题主要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国有企业反腐败防风险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宜昌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宜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定(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宜昌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宜昌市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专项工作评议相关事宜。其他。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汇报;审定了《2022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安排意见》、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考勤情况通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望蓉、刘洪福、陈华、罗毅、刘晓华,秘书长熊长权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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