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检查组由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华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城环委委员、人大代表和环保专家为成员。
4月以来,检查组聚焦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围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先后到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夷陵区和部分企业,实地检查退垸还湖、船舶修造污染防治、磷石膏污染防治、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情况,开展问卷调查和座谈交流。
13个县市区分别成立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邀请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全过程,五级人大代表共计198人次参加环保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共实地检查点位79个,现场发现问题共计57个,全部反馈给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