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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养犬管理立法调研

 

  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洪福率领立法调研组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开展《宜昌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在龙舟坪镇后山社区调研了社区基本情况,社区犬只存量、养犬管理、流浪犬收容和处置等情况,在宠物医院调研了犬只免疫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情况汇报,听取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村)居民委员会代表、养犬居民和不养犬居民代表,对《宜昌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刘洪福指出,制定养犬管理条例十分有必要,是巩固宜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迫切需要,也是回应人民关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养犬管理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诉求,座谈会上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认真研究、消化、吸收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使基层原汁原味的意见和建议进入立法决策论证范围,使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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