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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2月16日,市第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洪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项目共计13件,其中城乡建设和管理类9件、环境保护类2件、历史文化保护类2件,2022年审议《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和《宜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两件立法计划项目,调研《宜昌市城市大脑建设条例》和《宜昌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两件立法计划项目,拟与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神农架林区就《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定》进行协同立法。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围绕新一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设交流情况、发表意见。

  会议指出,法制委员会作为统一审议的专门委员会,在地方立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把握大局,深刻认识法制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定位,准确把握法制委员会的统一审议职能。

  会议强调,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统一审议质量,以高尚的政治品格、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过硬的业务素质为履职尽责提供坚强保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注重加强学习,把学习作为提升个人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处理好本职与兼职的关系,统筹安排好时间。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底线意识,提高底线要求,保持和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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