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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三审稿)》立法中评估论证会

  

          9月16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立法基地组织召开了《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三审稿)》立法中评估论证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主持会议。

  会上,相关领域理论专家和实务专家从各自专业角度对条例草案三审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实效性等进行充分论证评估,一致认为条例草案三审稿比较成熟,有特色、有亮点,适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同时提出了修改和完善建议。

  吴康年指出,与会专家对条例草案三审稿提出了很多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专班要认真学习、消化和吸收,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立法基地提供的立法评估报告对条例草案三审稿精心修改完善,及时提出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制定一部切合宜昌实际、可操作性强、真正能够提高宜昌社会文明程度的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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