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促进立法要务实管用彰显特色


3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率立法调研组就制定《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市智慧城管指挥中心、西陵区云集街道二马路社区,并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社区负责人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王国斌指出,条例的起草要聚焦目的,明确条例的制定目标,立务实管用、彰显特色的法;聚焦问题,要从文明行为规范和促进机制建立两大层面找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健全机制;聚焦重点,要明确重点倡导类、重点治理类、重点鼓励类、重点机制类、重点罚责类,增强立法针对性;聚焦特色,要结合宜昌志愿之城、智慧治理等特色工作,提炼宜昌特色,体现宜昌温度。王国斌强调,要进一步深入调研,准确捕捉问题,提高立法精准性;要开门立法,既要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也要利用网上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广纳民意、广聚民智;要成立专班,明确责任,确定专人抓好立法工作;要注重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升立法质量和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新参加调研。(三峡日报记者陈曦、通讯员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