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洪波率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一行,来宜开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王光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学甫、副主任吴康年参加座谈。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先后在宜昌城区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组织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广泛征求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县两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相关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秭归县九畹溪镇政府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五峰自治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就进一步增强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针对性,文字表述的精准性,加大对基层的培训指导力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陈洪波强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与会人员紧扣主题、切合实际,提出了许多有深度、有高度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将条例修订得更加完善,更加切合我省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