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暨三峡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在城区组织召开《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评估稿)》立法论证评估会,这是该院自2015年成立以来首次召开立法论证评估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三峡大学副校长、市人大暨三峡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院长陈和春主持会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长江大学法学院、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多位专家教授和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对条例草案评估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评估,一致认为条例草案评估稿制度设计比较成熟,具有较鲜明的宜昌地方特色,同时对条例必须坚持的原则、制度设计的严谨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更好地坚持问题导向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吴康年指出,与会各位专家政治站位高、专业水平高、建议质量高,法规起草修改工作专班要认真梳理,积极吸纳,科学取舍,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同时要利用好立法评估这个平台,形成常态化机制,为地方立法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