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上午,宜昌市2020年立法工作会议暨中共宜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楼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刘学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孔福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芝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熊长权,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相关副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市人大暨三峡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部分成员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近50人出席会议。吴康年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湖北省市州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精神,通报了《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还通报了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赵芝斌在讲话中就政府系统协调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把握工作遵循,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压实工作责任,抓紧有序推进,认真落实立法计划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协调,不断增强地方立法工作合力。
刘学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立法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他指出,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高质量、创造性做好立法工作。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准确把握立法权限,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刘学甫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立法和法律实施的合力。坚持开门立法,汲取最广泛人民群众智慧;抓好法规实施,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制度建设;抓紧抓好立法干部队伍建设,夯实提升地方立法工作水平的人才根基。刘学甫最后指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圆满完成2020年度立法工作任务,在落实“一高双争三决胜”中再立新功,为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吴康年在会议结束时强调,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有序有效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要抓紧推进今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实施,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切实推进法律法规实施,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安排,今年我市计划审议一部地方性法规,即《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同时对《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和《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两个预备项目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