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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地方立法提速

  
       6月2日至5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同志率领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等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先后赴当阳市、秭归县、夷陵区、西陵区、猇亭区开展《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先后深入葛洲坝集团当阳水泥公司、当阳市玉阳街道财苑小区、当阳市玉阳街道窑湾村、秭归县茅坪镇银杏沱村、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坝村、秭归县餐厨垃圾处理站、西陵区云集街道桃花岭社区、西陵区学院街道气象台社区、夷陵区东城试验区梅子垭村、夷陵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猇亭区古老背街道七里新村社区、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猇亭区古老背街道华宇小区等13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现场,并在当阳市等五县(市、区)分别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

  吴康年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制定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建设美丽中国、健康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二是当阳市等五县(市、区)系统谋划,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化验,如当阳市注重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和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先进经验,秭归县高山、半高山、低山“三山”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模式和注重末端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先进经验,西陵区生活垃圾分类进课堂,强化教育,宣传引领,发动社会力量的先进经验,夷陵区注重生态小公民培育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先进经验,猇亭区“政府主导、市场运行、城管指导、街道督办、社区推进”的先进经验。三是各地各部门在座谈中对条例草案二审稿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很多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要认真梳理,积极吸纳,科学取舍,确保条例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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