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学斌率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就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来我市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参加调研或座谈。
在城区召开的座谈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等,就《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立法调研组重点听取了积极探索建立清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成立流域水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机构、垃圾处理具体举措等方面的意见。
万学斌表示,通过先后深入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宜都市实地考察和分别座谈,宜昌市各地各部门展现出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精神风貌,大家对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会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一定要制订出务实、管用、可操作、可落地的条例,实现良法善治,用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不负清江流域广大干部群众的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