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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今日公布

  2018年12月4日,《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全文公布,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由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表决通过,并经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批准。条例共六章三十一条,主要规定了总则、生产与销售、登记与服务、通行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推动宜昌城乡文明提档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全文见本站“法规发布”栏目http://www.ycsrd.gov.cn/content-41285-9721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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