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加大开门立法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进一步补充、完善五年立法规划项目(2017-2021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内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二、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2017—2021年)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地方立法权限,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三、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名称,拟规范的主要内容,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等,并尽可能提交法规草案文本。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分为计划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其中以计划审议项目1件、调研项目1件为宜。
四、建议项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并请注明建议人单位或者姓名以及联系方式。有关材料请于2018年9月10日前提交。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256253(兼传真)
电子邮箱:ycsrdcwhfgw@163.com
邮寄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02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443000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
(2017-2021年)
(2017年2月22日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
宜昌市水体磷污染物防治条例
宜昌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宜昌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
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宜昌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
宜昌市城市地下空间管理条例
宜昌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
宜昌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宜昌市牛羊屠宰监督管理条例
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宜昌市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
宜昌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