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出席会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对《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统一审议。与会人员对法规的调整范围、制度设计、文字表述、法律责任等方面发表了意见。会议通过了《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和《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