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加大开门立法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内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计划项目建议。
二、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地方立法权限,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2018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2017-2021年)的总体安排,对条件成熟、根据我市实际急需立法的规划外项目也可以申报。
三、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分为计划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其中以计划审议项目2-3件、调研项目2-3件为宜。应当明确项目名称,拟规范的主要内容,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等,并尽可能提交法规草案文本。
四、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并请注明建议人单位或者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五、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以及有关材料请于2017年10月10日前提交。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谭琦琦
联系电话:6256253(兼传真)
电子邮箱:ycsrdcwhfgw@163.com
邮寄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02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443000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