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同志听取了中共远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立新同志就《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修改建议情况专题汇报。
刘学甫对远安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表示肯定,要求市县两级共同努力,把条例制定好、实施好。刘学甫指出,黄柏河流域保护立法一是站位要高,黄柏河是宜昌人民的母亲河,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在发展与保护冲突的时候,必须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优先。二是管控从严,远安县绿色发展之路的根基很好,要继续转变经济社会发展理念,超前谋划搞好产业转型升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秘书长杜伟等领导同志参加汇报会议。